●新北市政府114年度重陽節敬老禮金致贈對象:重陽節當月底(114年10月31日)年滿65歲,且當月底前設籍已滿1年,至重陽節當日(114年10月29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
●致贈原則:
1. 100歲以上之老人:民國1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萬元整。
2. 90歲至99歲之老人:民國15年1月1日(含)至民國24年10月31日(含),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3. 80歲至89歲之老人:民國24年11月1日(含)至民國34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
4. 65歲至79歲之老人:民國34年11月1日(含)至民國49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5. 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民國49年11月1日(含)至民國59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領取方式:
1. 欲以「匯款」方式領取之民眾:
(1)請依照重陽敬老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格式填上基本資料、申領人簽章、日期及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前項完成後,並於114年8月22日前親自送至本所或掛號郵寄(郵戳截止日為114年8月22日)至新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8樓)。
(2)新北市政府預定於114年10月22日(三)撥款入帳。
(3)重陽敬老金金融帳戶申請書下載連結
2. 欲以「現金」方式領取之民眾:俟本所查調完畢後,另於網站公告。
●致贈原則:
1. 100歲以上之老人:民國1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萬元整。
2. 90歲至99歲之老人:民國15年1月1日(含)至民國24年10月31日(含),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3. 80歲至89歲之老人:民國24年11月1日(含)至民國34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
4. 65歲至79歲之老人:民國34年11月1日(含)至民國49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5. 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民國49年11月1日(含)至民國59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領取方式:
1. 欲以「匯款」方式領取之民眾:
(1)請依照重陽敬老金金融帳戶申請書格式填上基本資料、申領人簽章、日期及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前項完成後,並於114年8月22日前親自送至本所或掛號郵寄(郵戳截止日為114年8月22日)至新店區公所社會人文課(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8樓)。
(2)新北市政府預定於114年10月22日(三)撥款入帳。
(3)重陽敬老金金融帳戶申請書下載連結
2. 欲以「現金」方式領取之民眾:俟本所查調完畢後,另於網站公告。
瀏覽人次:43875 人
更新日期:202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