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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四十份公墓環保葬新園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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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保自然葬-新店四十份公墓環保葬區 -帶著愛與祝福,環保方式回歸大地-
  1. 四十份公墓環保葬新園區介紹
    本區四十份公墓環保葬新園區位於翠峰路102號舊樹葬區旁(舊區目前不使用),112年4月6日起啟用新園區,4月12日進行首次樹葬,新園區共規劃4區,採分區管理分階段開放,首先開放第1區,第2、3、4區待前1區滿葬後再依序開放,該園區位坐擁山巒,俯瞰遼闊風景,園區內種植假儉草與金露花及園區周圍植木,景色優美宜人,環保葬特色為亡者不立墓碑、不造墳,將先人骨灰置入穴位埋葬,與自然合而為一,土地資源永續循環使用。
  2. 樹葬申請流程
    1. 由申請人親自或由委託人(檢附委託書)至本所免費申請。
    2. 填寫本所公立公墓樹葬申請書並簽立切結書。
    3. 檢附:
      1.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人與亡者關之證明文件(亡者除戶謄本、連結申請人與亡者關聯親屬戶籍謄本)。
      3. 亡者火化許可證(剛往生者或由墓地起掘出之骨骸須先申請遺體火化且「骨灰再處理(再研磨)」或已化完成但未研磨骨粉之骨灰亦須申請「骨灰再處理(再研磨)」)。
      4.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5. 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證明或墓地起掘證明。
      6. 受委託人身分證件。
      7. 國外運回之骨灰(骸)應有死亡地權責機關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許可證明(要包含翻譯本,相關證明皆須經中華民國外交駐外單位認證)。
    4. 本所人員檢查申請資料是否完備,若缺漏以本所墓政業務申請一次告知單通知請申請人補正,若資料完備,3日內審核完畢後核發樹葬許可證。
  3. 樹葬相關表單
    1. 公墓樹葬申請書。
    2. 公墓樹葬許可證委託書。
    3. 公墓樹葬許可證切結書。
    4. 墓政業務申請一次告知單。
  4. 樹葬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時,櫃台告知下列事項:
    1. 與申請人確認可進行樹葬之日期,每次樹葬日可辦理上下午梯次每梯次10位亡者共20位亡者樹葬,最遲請於樹葬日前1天申請樹葬,且不得挑選樹葬穴位位置。
    2. 櫃台提供樹葬盒,樹葬盒自行裝入骨粉自行保管,樹葬盒為重複使用於盒身不記亡者姓名或其他文字,請於預定樹葬日期梯次攜身分證、樹葬許可證(或樹葬申請書影本蓋有本所民政(墓政)日期證明章戳)及装有先人骨粉樹葬盒至四十份公墓報到。
    3. 經樹葬將骨粉埋入預先挖掘的穴位裡,經大地的融合回歸自然,不得再要求挖掘、換位或取回。
    4. 樹葬現場簡化葬儀流程,不舉行任何宗教儀式、禁止立碑造焚、燃香燭、鞭炮、紙錢及舉辦殯葬陣頭,祭拜方式除現場追思外,可線上追思祭拜(新北市政府殯葬處線上追思祭拜系統)。
    四十份公墓環保葬園區
  5. 申請樹葬服務說明
    1. 113年度樹葬日期公告:
      • 1月樹葬日:1/3、1/10、1/17、1/24、1/31
      • 2月樹葬日:2/7、2/21
      • 3月樹葬日:3/6、3/13、3/20、3/27
      • 4月樹葬日:4/3、4/10、4/17、4/24
      • 5月樹葬日:5/1、5/8、5/15、5/22、5/29
      • 6月樹葬日:6/5、6/12、6/19、6/26
      • 7月樹葬日:7/3、7/10、7/17、7/24、7/31
      • 8月樹葬日:8/7、8/14、8/21、8/28
      • 9月樹葬日:9/4、9/11、9/18、9/25
      • 10月樹葬日:10/2、10/9、10/16、10/23、10/30
      • 11月樹葬日:11/6、11/13、11/20、11/27
      • 12月樹葬日:12/4、12/11、12/18、12/25
    2. 樹葬當日服務場次:
      • 上午場樹葬時間9時30分至11時30分。
      • 下午場樹葬時間13時30分至15時30分。
    3. 服務說明
      1. 以上所列樹葬日期及場次若有異動將再另行公告
      2. 為提供民眾好的服務量能,上午場開放民眾為10位亡者申請樹葬服務,下午場亦同,一日最多提供民眾為20位亡者申請樹葬服務;民眾於本所申請樹葬,請確認欲申請的樹葬日及場次,場次額滿請擇期申請。
      3. 民眾如有為大量亡者申請樹葬需求,請先致電本所確認日期及場次服務量能,再至本所申請樹葬服務。
      4. 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臨櫃人員僅協助民眾轉件至本所,安排樹葬日期及實際審件仍在本所辦理,民眾如在殯儀館遞件請事先確認文件正確性,並耐心等候本所致電安排。
      5. 本所電話:(02)2911-2281分機1061、1036。
      6. 新店四十份公墓(納骨塔):(02)2217-8433。
      7. 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02)2257-1207分機128。
  6. 當日樹葬流程
    1. 當日向四十份公墓管理室報到(上午報到時間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報到時間13時30分至15時30分),如欲變動樹葬日期或取消申請,請於3日前通知,報到後管理員核對申請人身分及許可證等文件,引導至環保葬新園區並依先後報到順序安排現場樹葬順次。
    2. 將裝有先人骨粉樹葬盒交由葬區工作人員依照樹葬順次依序將盒內先人骨粉均勻倒入園區穴位下葬,樹葬後空樹葬盒收回。
    3. 下葬後葬區工作人員覆土並將原生草皮蓋回,埋葬期間請先人家屬親友可於祭祝平台以鮮花弔祭或至座椅稍作等候休息至樹葬完成,草皮區請勿進入踩踏。
瀏覽人次:103 人 更新日期: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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