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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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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六食堂及大方小吃店便當食品中毒事件受害者求償說明
  • 發佈日期:2026-04-14
  • 截止日期:2026-12-31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 內  容:

  • 依據衛生局調查結果,已確認本次食品中毒事件之因果關係。受害範圍涉及清六食堂及大方小吃店兩家商號(4月4日及4月5日)銷售便當商品



    為保障受害民眾權益及求償時效,請務必妥善保存並提供以下資料,以利後續保險理賠申請;若未留存相關事證,將有礙後續求償權益及程序作業:

    1.消費紀錄:統一發票;若透過外送平台訂購餐點而未取得發票,請提供訂餐紀錄。

    2.醫療損失:醫療機構核發之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

    3.若有工作損失,請另提供請假單、薪資證明等相關文件。



    並請依以下方式提出正式求償登記

    >LINE官方社群 連結:https://lin.ee/sN34qcs4 ID:@772zbrxj

    >請主動告知:姓名、電話、Email、用餐店面、日期、用餐方式(內用或外帶)。

    完成前述內容告知即視同提出正式求償請求。

    >並請儘速於2個月內完成登記,以便於作業順利。

    >如無LINE帳號者,惠請來信/電告知並登記 Email:jinni.huang@leadclaim.com.tw 電話:27525005 分機62 黃小姐

    受害者求償申請指南



更新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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