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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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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其所稱「家庭應計人口」包含哪些對象?
  • 發佈日期:2024-06-13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家庭應計人口包含:
      1. 身心障礙者本人。
      2. 配偶。
      3. 一親等之直系血親(父母、子女)。
      4.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5. 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6. 申請人其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未滿16歲、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以及16歲以上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學且非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之學校者。

    • 問題類別:跨區服務。
    • 承辦資訊:社會人文課,(02) 2911-2281,可撥打以下分機:1201、1203 、1209、1210、1211、1212、1216、1217、1218、1229、1230、1231、1233、1235、1238、1241、1256。

瀏覽人次:1341 人 更新日期: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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