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
- 發佈日期:2024-06-13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請備妥下列資料:
- 申請(監護)人及其他列計人口戶口名簿或身分證。
- 撥款(監護)人或列冊子女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私章。
- 年滿15歲以上就學中須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蓋妥最新一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 申請人私章。
- 非本人辦理時請加附委託書、申請人及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娶(嫁)外籍或大陸配偶者須附護照影本或居留證等文件。
- 有軍公教定存、銀行行員等優惠存款請附優惠存款證明、台灣銀行存簿影本。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如在監證明、共同監護另附同意書、診斷證明書、除戶謄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重大傷病證明、失蹤證明、失業證明等。
※戶籍謄本、所得財產稅籍資料,可寫切結書委由本所代為查調。
- 問題類別:跨區服務。
- 承辦資訊:社會人文課,(02) 2911-2281,可撥打以下分機:1201、1203、1209、1210、1211、1212、1216、1217、1218、1229、1230、1231、1233、1235、1238、1241、1256。
- 請備妥下列資料:
瀏覽人次:690 人
更新日期: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