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
- 發佈日期:2024-06-13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請備妥下列資料:
- 最近3個月內全家人口(包含申請人、配偶、父母、子女)戶籍謄本(或委由本所代為查調);如為無戶(國)籍人口,需檢附實際居本市超過6個月之里鄰長證明或切結書。
- 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可委由本所代為查調)。
- 全家人口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含近1年內頁明細)。
- 就讀國中及國中以上學生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 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租賃契約、服刑或羈押證明、診斷證明、 死亡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證明、警察受(處)理查詢人口案件登記表之收執聯、出境證明文件、保護令、民事暫時/通常保護令申請書、驗傷證明、警察處理家庭暴力事件調查表、子女教育支出單據、動產/財產/薪資遭強制執行證明文件等。
- 問題類別:跨區服務。
- 承辦資訊:社會人文課,(02)2911-2281分機1209。
- 請備妥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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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