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委員會制寺廟負責人變動應附文件?
- 發佈日期:2020-12-30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民政課
- 詳細內容:
- 1.申請書(函)。2.○○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 一式 4 份。3.○○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冊一式 4 份。4.○○寺廟第○屆第○次管理暨監察委員聯席會議紀錄一式 4份。5.○○寺廟第○屆第○次管理暨監察委員聯席會議簽到名冊一式 4 份。6.管監委名冊一式 4 份(加註任期起迄)。7.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一式 4 份。8.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一式 4 份。9.委託書(無委託者免附)。10.寺廟登記證正本。
- 問題類別:宗教禮俗。
- 承辦資訊:民政課,(02) 2911-2281分機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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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