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爆竹煙火安全宣導訊息
- 發佈日期:2026-08-13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 內 容:
- 一、本市爆竹煙火施放專區修正於旨揭日期起生效,詳情請參考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網站首頁/公告事項。
二、本市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如沖天炮、小高空等)。
三、倘發現非法製造、儲存、販賣或施放爆竹煙火之情事, 請撥打119,俾利本市消防局派員前往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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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