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農業部『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業推動施行,請農民依期限申請
- 發佈日期:2025-04-23
- 截止日期:2025-08-31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訊息公告>最新消息
- 內 容:
- 1.依據農業部114年4月15日農糧字第1141147953號函辦理。
2.補助項目: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7項。
3.農民申請期間(截止日為休息日者,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
(1)第一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止。
(2)第二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止。
4.各階段受理截止時,視預算核定額度,依農民政策配合度積分排定補助優先順序,由原受理單位通知農民購機,及辦理補助款核銷。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與汰舊換新電動農機等3項補助措施,於各申請階段內得採分批排序方式辦理。
5.其他計畫相關資訊置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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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