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新店區公所

宣導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公寓大廈應依規定維持樓梯間及共同走廊暢通,不得堆置雜物,以確保逃生安全性
  • 發佈日期:2025-12-10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主題服務>公寓大廈>宣導
  • 詳細內容: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4 人 更新日期:2025-12-10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