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其所稱「家庭應計人口」包含哪些對象?
- 發佈日期:2020-12-30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家庭應計人口包含:一、身心障礙者本人。二、配偶。三、一親等之直系血親(父母、子女)。四、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五、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六申請人其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未滿十六歲、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以及十六歲以上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學且非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之學校者。
- 問題類別:跨區服務。
- 承辦資訊:社會人文課,(02) 2911-2281,可撥打以下分機:1201、1203、1207 、1210、1211、1212、1213、1215、1217、1218、1229、1230、1231、1232、1233、1235、1237、1238、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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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