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生育營養費用補助應該要準備何種資料?本案切結書需載明的內容為何?
- 發佈日期:2024-06-13
- 發佈單位:新店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新北市低收入戶生育及產婦營養補助申請表1份。
- 申請人最近3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含新生兒之戶籍謄本)1份,申請人未檢附戶籍謄本時,區公所得經申請人同意代為查調前項資料。申請人若提供影本,應於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 領據1份。
- 產婦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倘產婦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則需提供具領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應於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 切結書:如具領人非受補助對象,應檢附受補助人所開立之切結書。
- 產婦因故不能申請或具領者,應檢附委託書。
- 申請人身分證(查證後歸還)。
- 問題類別:跨區服務。
- 承辦資訊:社會人文課,(02) 2911-2281分機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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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