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類別: 役政業務
Q1:役男申請短期出境該如何辦理?(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7。)
A1:在役政署網頁申請:逕至役政署首頁選取「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填妥資料後將核准單列印出來,與護照正本一起攜帶即可出境。
Q2:我想申請體位複檢該如何辦理?(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9。)
A2:役男身分證、印章及3個月內相關專科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
Q3:我想申請提早入伍,應如何辦理?(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2。)
A3:攜帶畢業證書(最高學歷)正本或休學證明至本所役政災防課櫃檯辦理,尚未體檢者先安排體檢及抽籤等程序;已有軍種籤號則列入適當梯次徵集。【役政署針對110年應屆畢業役男即在學緩徵於110年6月30日前消滅且無升學意願於110年5月17日上午10時至6月15日下午5時止,於役政署網站受理提早入伍之申請。】詳情請洽公所詢問。
Q4:請問我已達兵役年齡,但目前仍在就學,須注意什麼事項?(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5。)
A4:在學緩徵:在學學生以學校緩徵名冊,經市府核定過為依據。
Q5:我已接獲徵集令因故無法按時入伍時應如何處理?(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2。)
A5:應徵役男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附件規定或目前仍在學者(請開具暫緩徵集用證明書),攜帶徵集令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所役政災防課櫃檯辦理延期。
Q6:役男入營服役後如家屬生活不能維持,有何種補助與救濟?(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5。)
A6:經市府核定為生活扶助對象者,依法辦理各項生活扶助。
Q7:什麼情形才符合申請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之條件?如何申請?(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5。)
A7:凡役男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家屬人數,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年最低生活費,且家庭財產未逾一定金額者。
Q8:役男因家庭因素無法服常備兵者,申請服補充兵的規定為何?(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8。)
A8:符合申請家因補充兵役辦法第2條第1項各款.畢業證書或休學證書.符合申請條件證明書。
Q9:家庭因素服一般替代役之條件為何?如何申請?(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8。)
A9:符合申請家因替代役辦法第11條第1項各款.畢業證書或休學證書.符合申請條件證明書。
Q10:何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承辦資訊:役政災防課,02-29112281分機2502。)
A10:因應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徵兵規則修正,凡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改徵服4個月之常備役軍事訓練。